上个星期天,我怀着“我的,我的,都是我的”的强盗精神踏上了卖书的漫漫旅途。
到了市中心,登记了名字,领完了书,我捧着五本书,漫不经心的走了几分钟,摸清了这的情况。遇到了陈欣和刁奕,便组成了一个三人组合。陈欣和我们在外面走了一会儿,发现虽然人多,但是很多人都被抢先,纷纷表示:已经买过了。
陈欣提议道:“不如去商场吧,那儿人多。”“对,最好去童装那儿,有大人带着小孩的。”刁奕补充道。我:“嗯。”进了商场,我们坐电梯到童装那块,一进去就看见一个阿姨带着一个孩子,旁边站着一个叔叔,目测是小孩她爸。陈欣先去搭话,我和刁奕在旁边补充,磨了许久陈欣终于卖出了一本《星空小天使》。我们三个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把陈欣卖一本,然后选刁奕,最后选我,陈欣已经卖出一本了,接下来是刁奕。我们走了一会儿,刁奕要去上厕所,我走累了,便坐在一个卖童装店店里的椅子上,把她们的东西都放好,刁奕一个人去上厕所,陈欣给她指完路就回来了。店长阿姨看起来冷冰冰的,不过还是允许我们在她店里吃东西。我瞬间觉得阿姨真的好漂亮(星星眼)。等到刁奕回来又休息了一会儿,就向店长阿姨say拜拜了。到了儿童玩具这儿又问了几个人,但都无果。走了走,突然听到有人喊:“哎,等一下。”我转过了头,看向说话的柜台阿姨,指了指我,意思是喊我吗?阿姨点点头,我喊住前面走太快没听见的两人,不过下一刻我就后悔了。只见刁奕跟跑百米冲刺一样“飞”到了阿姨前面,抢了原本该是我的生意(泪目)。然后又到我了,又绕了一遍,又到了这里。我看着熟悉的场景,欲哭无泪。说好的“我的,我的,都是我的呢?”后来她们商量了一下,决定让我来打头阵,然后她们补充说明,到我的时候就让我递书。就这样,我卖了两本,她也各自卖了两本。算是圆满大结局吧!
在市中心的最后一个小时,我和爸爸去必胜客吃完午饭,虽说是爸爸付钱,按他原话说,就是你请客,我付钱。不过最后我还是买了朵花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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