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的奥兰多森林里,可爱兔开了一家布鞋专卖店。
一天早上,鞋店刚开门,就来了一位顾客——常常自诩绝顶精明的狐狸先生。
狐狸先生看中了一双白色的布鞋,“兔小姐,这双鞋多少钱?”这双鞋子进价是15元,可爱兔热情地迎了上来,“最低价21元,不能再少了!”
“好的,我买了。”狐狸一改从前贪小的习惯,竟然不还价,大方地从皮夹中挑了一张50元。这多少让可爱兔感到一点意外,“不好意思,我今天忘准备零钱,你等一下,我去和隔壁的熊猫大婶换一下。”可爱兔接过狐狸的50元,很快从熊猫大婶那儿换来了50元零钱,她找了29元给狐狸。狐狸穿着新买的鞋子,大摇大摆地离开了鞋店。
“可爱兔,你换给我的那张50元是假币!”没多久,熊猫大婶拿着那张50元来到可爱兔的鞋店。可爱兔只好从抽屉里取了一张50元赔给熊猫大婶。
卖双鞋子也能亏!可爱兔想着刚刚发生的事,很不甘心。于是,来到森林法院,将事情的经过详细告诉了大象法官。
大象法官听后,立刻指令黑猫警长,火速将狐狸捉拿到法庭。同时,又派助手,将此案的证人——熊猫大婶带至法庭。
经过大象法官的一番审判,在人证、物证之下,狡猾的狐狸百口莫辩,只能承认使用假币的事实。大象法官面向可爱兔,“可爱兔女士,你这次损失了多少钱?我让狐狸赔给你。”可爱兔掰了掰手指,又想了一会,说:“我赔了熊猫大婶50元,还损失了一双原价15元的鞋子,还倒找给狐狸29元,至少得94元吧。”
什么?94元,狐狸一听,立刻跳了起来,“我付了假币后,只拿了你一双21元的鞋和你找给的29元,再怎么,也没赚到94元,你不是明摆着讹我吗?”狐狸这一说,让大象也犯糊涂了。
“应该是65元。”旁听此案的《森林晚报》记者猴小姐从听众席上站了起来,“你们看,可爱兔在这桩交易中,赔了50元,还损失了成本15 元的鞋子,不就是65元吗?”
“不对!不对!还是不对!我真得没赚到这么多便宜。”狐狸感觉自己受了很大委屈。法庭上,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到底谁说得正确。
“狐狸这次没有说慌,可爱兔的损失确实不是94元,也不是65元。”这时,德高望众的山羊教授站了出来,“在这次交易中,可爱兔和熊猫之间的交换是个假象,可爱兔开始用假的50元从熊猫那儿换来了真的50元,可以理解为她借了50元,最后当然要归还熊猫50元。抛开这个干扰因素后,可爱兔的损失就清晰了,就是一双鞋子加上找给狐狸的29元。”
这下,大家都明白了:可爱兔损失了44元,若加上卖鞋的利润,狐狸应赔偿50元。大象法官用审案用的木锤重重敲了下桌子,“本案已结,现判决如下:狐狸赔偿可爱兔50元,同时处以森林义务劳动一周,即日生效,不得上诉!”
真是大快人心,狐狸得到了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