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某日,晚睡,老母使吾洗碗于明朝,吾做之。后又复之,老母微怒,罚之一星期。吾食言,老母大怒,批之以罚一时立,吾深感疲倦,后悔之于我,且罚扫家中之物。吾极感自责,后改之,每日早睡早起,知时间之贵。 后日,知时间之贵,至事也,至物也,至身也!叹之!时间,永不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