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空气中浮动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泥土气息,初秋的校园并未退去夏日的绿荫,在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地方,我看见了一个奇迹。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这里没有渐欲迷人眼的乱花,却有才能没马蹄的浅草。初秋,初春,同一个角落,差不多的青草,但给人的感觉却是不尽相同的。春的温暖是叫人烦躁的,而秋的温度是自古以来大家都认可的——秋高气爽。在前者的氛围中,那草的绿恐怕也只能叫人觉得厌烦;后者,则是一种奇迹般的绿。
小草吐的绿色,有亮一些的,也有暗一些的,但没有像墨绿色那样深沉的,都是一种新绿,碧绿碧绿的。一丛偏黄些,一丛偏绿些,夹杂着在同一处,便不显得那么平淡无奇了。这样交相辉映,深深浅浅的,却叫人想起了绿宝石上那折射的深浅不一的光来了。
这么一丛秋草,倘若在春日中,恐怕只能是陪衬罢了!只能显出春天的生机勃勃。古人为春天写了那许多酸诗,可惜竟没有几句是描绘春草的,大概真是被乱花迷了眼了。但若是肃杀的秋天,生出这么一丛草来,大概也是令人心悦的事,故此才算上一“景”了。
这丛草,这一景,终归令人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