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十岁的女孩,爱上了辩论。她每次都会精心准备。第一次,她获得了“最佳辩手”的称号,她欢呼雀跃,觉得自己就是为辩论而生。她斗志昂扬地开始准备下一场辩论。结果下一次,她遇到高手,输了,回家哭得稀里哗啦,发誓自己再也不要辩论。也许,她只是享受赢的感觉,享受成就感,并不是真正的喜欢辩论。
她是一个十二岁的女孩,也喜欢辩论。每次照样精心准备,查找数据,背熟稿子,思考论点。赢了,享受万分。输了,发誓下次自己一定要赢。她享受的是思维转换的美,是切换角度的美,是知识输出的美。她喜欢的不仅是成就感,更是思维的转换,能力的提升。
十岁的女孩和十二岁的女孩看似举止相似,实际本质不同。没错,10岁的女孩,是过去的我;12岁的女孩是现在的我。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包括过去的自己。
这就是两个相似而又不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