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敢于发表自己的看法,做出行动就是非常值得称赞的了。因为散乱易治,昏沉难医。思想本身没有丝毫危险的性质,只有愚暗和虚伪是顶危险的东西,只有禁止思想是顶危险的行为。自己的看法注定是存在缺陷的,反过来说,百分百正确的话基本是废话,而且即使在某个时候对某个人产生作用,也很难说百分百正确的。要保持感发表自己不成熟的看法的勇气。质疑当然是很容易的,但实打实的调查却很困难,这样盖一座高楼很难,但给他拆一块砖头却很容易。不用在乎这些,每一个做出行动的人都值得敬佩。
我们为什么可以推崇人的价值高于动物的价值观?
首先人跟物是不能进行简单的比较的,这是有道理的。但这并不代表人和动物是不能比较的。我们可以不进行简单的比较,但很多时候在法律中这种利益比较是必须的,其实法律就是一种利益平衡的学问,它不等于正义,它要追求正义,正义是高于法律的存在,法律要朝着这个方向去前进。
利益权衡最主要的哲学基础是功利主义的论证,道德主义的讨论常常太过僵化和教条,难以应付如此灵活的利益权衡问题。边沁是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他的功利主义哲学认为,人有痛苦和快乐,主宰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所以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这种哲学最明显的缺陷在于对个体权利和人类尊严的忽视,不仅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而且更为可怕的是,少数也可以假多数之命,肆意侵犯人的基本权利。举个例子,边沁就很讨厌街头乞讨,他觉得要为穷人建立一个救济院进行乞丐管理,他说在街上行人遇到乞丐会降低行人的幸福感,影响市容市貌,心肠比较软的人看到乞丐会产生一种同情之苦,心肠比较硬的人看到乞丐会产生一种厌恶之苦。不管怎么样,遇到乞丐都减少了大众的福利,所以边沁就建议把乞丐从街上都赶走,把他们关在救济院里。因为对于乞丐的利益而言,也许有些乞丐会向往自由,不愿意在救济院工作,但是救济院的乞丐能够吃饱喝足,这不比他们在外面强吗?有个别想要追求自由的乞丐,他们所牺牲的利益和公众看到方圆十里没有乞丐的好环境,相比哪个更大呢?好像还是后者更大,总之利大于弊,这是边沁的观点。这个观点下代孕好像也是合适的,如果允许代孕的话,那似乎各方面都会功利更大。当然,人一旦商品化,带来的问题是不可想象的。
当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相结合,这两者几乎一起提供了一个完美的辩护。社会契约论认为,人们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他人的伤害,必须让渡一部分权力达成社会契约,接受社会控制,人们在服从共同体的时候,实际上只是在服从他们自己,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所以基于社会契约的这个主权,除了追求公共幸福,不会有其他的目的。按照这种理论,立法者所颁布的法律就具有天然的正当性,因为这是公共意志的体现,公共意志是不会有错的。公共意识的代表,自然体现的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立法者就是正义的化身。在这个观点下,快乐是没有质的区别的,只有量的不同,物质或肉体的快乐是简单的,快乐精神的快乐只是复杂的快乐,复杂的快乐只是简单的快乐量的扩大,两者没有本质区别。
但穆勒却不这么认为。穆勒将人的自由和尊严引入到了功利中,穆勒认为,从长远上来看,尊重个体尊严会导向更大的人类幸福,目前的功利的最大化从长远上来看,可能会使社会变得更坏,更加缺乏快乐。毕竟贪心算法很多时候是很难达到最优解的。在穆勒代表作论自由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冯保的一句名言,叫做人类最为丰富的多样性发展,有着绝对而根本的重要性。并且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中才能诞生天才,天才在一般人看来都是很怪异的,也不太能够循规蹈矩,但是他却会极大的促进社会福利,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回答钱学森之问。当穆勒把自由和尊严引入到功利主义就是边沁的最大多数最大幸福的一个重要的批驳。因为穆勒认为快乐是有质的区别的,功利主义应当区分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越能体现人的尊严的快乐,就是一种高级快乐。柏拉图说过,高级快乐是可以理解低级快乐的,但低级快乐永远无法理解高级快乐,举头望天并不会失去地下的美,但只是盯着地下,就永远不知道天。边沁用同一尺度衡量快乐与痛苦,但如果快乐只有量的区别,那么幸福的最大公约数就很容易蜕变为经济上的一般等价,最终利益权衡也就纯粹演变为物质利益的考量钱。
按照穆勒的修正,快乐是有质的区别,越体现人性尊严的快乐,越是一种高级快乐,越与人性尊严有关的利益就越重要,从这个意义上,智力再低的人价值也高于熊猫,因为人的尊严高于一切物权。所以在法律上就算你把自己的宠物狗视为己出,它和别人一起遇到危险,你也要先救人,不然就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所以过去盗窃金融机构数额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或者猎捕珍贵野生动物都是可以判死刑的,但是现在都修改了。原因就在于无论是多么珍贵的财产,都不能跟人的生命相比,熊猫是国宝,人是无价之宝。人高于物,无论多么卑微的人都高于一切财与物。人的价值并不在于外在的肯定,也不在于自己的评价,而在于你的内在的尊严就是无价的,人的内在属性就是无价的,这是天然的存在尊严,这种尊严是超越的。 但人的尊严和价值本来就是超越经验逻辑的,用柏拉图的洞穴隐喻来说,有的时候你所看到的你所经历的东西不过是洞穴中的影像,而看不到的无法经历的可能才是洞穴外的真相。看见的不需要相信,看不见的才需要相信,也许我们证明不了人是有尊严有价值的,但这不代表人没有尊严和价值。对于证明不了的事情,我们可以选择去相信。
因此像提倡人权一样提倡动物权利是荒谬的,从法哲学的意义上来说,权利必然和义务相统一。例如我们人类社会通过社会契约,获得了安定的权利,但也负有不伤害他人,不伤害社会秩序的义务。但是猫说到底只是动物,对于人有可能可以教育改造,对于动物,这无疑是一种对牛弹琴式的愚蠢。
所以法律上,猫虽然是生命,但只有物权。弄坏宠物猫是伤害了主人的财物,需要赔钱给主人,但是无主生物很难受法律保护。法律中虽然有很多条文是关于人与物的,但这些条文的底层目的都是协调人与人关系,考虑的是个体或群体的利益关系。这是法律跟人类最基础的关系,从立法的原则上讲,需要被先天的,无条件的尊重和保护的生命体,只有人类。
那么虐待者是否应该受到惩罚?当然是应该的。虐待是极度恶劣的,一种几乎违背所有人类良知的行为。目睹身体上的虐待,会造成精神上的恐惧。对虐待者的惩罚恰恰不是在保护动物,而是在保护人类。沉溺于这些低级败坏的趣味之中是对人性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所罗门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如果不加以惩罚和限制的话,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最严重的就是虐待。
二:那么为什么不应该曝光当事人的信息?
很多人有重实体,轻程序的偏见,这种观念是需要改变的。我们自诩为正义的化身,很多时候忽略规则的限制。但是魔鬼是隐含在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凡动刀者必死于刀下,只有当人生反转,正义的代言人成为阶下囚,这个时候人们才能体会到程序的正义多么重要。
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承认,法律是有缺陷的,人的认识能力也是有限的,我们只能通过既定的程序是追求有限的责任,离开了程序人靠着狂热和激情所追求的正义,也许是一种更大的不正义。
而且,落在一个人生命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到。
网上有些声音让我不感到不舒服的地方在哪里,它不是谁对谁错那么简单,也不是规则本身,这些都太好判断了,而是说话的这些人到底站在一个什么心理上面。你强烈的维护自己权利的态度,一点都不像是为了让大家更和谐,更像是在某种程度上放大了底子里的那种恶意。当然,我也放大了这件事,而且武断的在这个人身上做出了评论。这是不对的,只是因为他的一句话而已。他可能根本没有认真在思考这件事,出于生活里常常被侵犯的这样的权利。于是他带着愤怒张嘴就来了一句,有时候这愤怒,只是感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而在现实里往往要压抑压制,积压了很多不痛快,积压了很多自己的思考,于是横生一种暴力,有一个合适的机会,就泄愤,因为他穿了一件正确的衣服。他的强烈观点在一瞬间会获得大多数相似的人的真实的反应,因为大多数人在现实世界里面都是如此。我们被生活麻痹后,在行使规则里的恶的时候的振振有词。一个好人从别人那里得到了一种作恶的力量,所以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强盗。人最怕的就是有理,因为我有理所以我可以挥舞着这个拳头。
这是一种规则里的恶,他们站在了规则里面,但是行使了心里的恶意,而且被大多数人拥护,所以他像是挥舞着拳头的正义的恶霸。当恶意披上了伪装,站在规则里的时候,它不再容易辨认。但它挥舞着拳头的样子,同样非常的吓人。
但也不是要求我们过度的没有意义的宽容,我们也不是圣母,只是不要随便的把内心这种披着衣服的恶口无遮拦的就放出来了。它会迅速聚集更多相似的恶,成为了一股力量,这让那些理智的人竟然都不敢说话。这就不只是因为生活中的压力让人的戾气变得越来越重,它是一种传染,不受自己和他人谴责的这种恶意的传染。受到这种传染的人,他们也会积压自己的恶,他们也会继续传递这种积压过的恶,大家都释放恶意的氛围,看起来就是那么的不舒服。
有时候确实对一个恶人宽容他就是纵容他,它并不会因为你的宽容而感动而改变自己。于是这么想着,我们都变得凶狠起来。而如果仔细观察,能从我们坚强的话语中听出脆弱。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柔和的人,他们传递的是不和自己较劲,不总是那么暴躁看不惯的态度。事情的对与错是一回事,但以柔和的方式去扩散一种善意,而不是以恶的方式强调自己的利益,他是另外一回事。而为这种传染拍手叫好的我们,一下子会让人分不清我们到底是真正的希望这个社会更好,更加的有素质,更加的和谐,还是只是希望他更糟,到底是维护正义还是单纯的宣泄。
如果真的是为了让事情变得更好,有思考能力的人要首先开始传递这样的一种善意。只有善意才是改变问题的的根本。而恶意只会让人觉得,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罢了,虽然看起来也没有错,但他一旦被放大就会发现其中的那一部分冷漠跟自私。
人生一定会释放恶意的,只是不要随便释放。
若你自认理性且正确,那便应该心平气和,言之有据地与人交流,即使不能立刻说服对方,但也至少埋下了一颗种子。冷嘲热讽或居高临下的态度,总会加大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最终只是在自己的小圈子中制造回声。愿我们最终都能成为乐观且包容的人,愿意耐心听取他人的苦衷和声音。
我认为美德不光是我们常规定义的那些,因为那些是大家都知道的,是在规则里的,我们也不会去轻易的打破它,但还有一些东西,他是你自己的,也没有别人定义它。就像柔和,它也是一个人很高的一种美德。比那些普遍的,在规则的世界通用的关键词更是美德。这种天真的柔和的,她可能才是那些美德的内在,她是我们没有办法表演出来的,她来自更早的自己,来自没有经验的自己,来自更遥远的自己,来自本能的自己,来自被丢弃的自己。如今再试图再去模仿那种天真都太拙劣了,我们现在幻想宇宙,试图用无目的的意识去构建一个纯粹的孩子的世界,但是无论怎么做,好像都是那么的粗糙,都是那么的做作虚伪,因为我已经缺少了那种天然的想象力了,我不是那个站在星空下真正迷恋星空的小孩子,我只是在怀念,在感慨,在表演,只是想找到一些感伤,以此来获得一种安慰。我们不被允许一直保持孩子的天真,甚至我们起初是乐于忘掉孩子的那部分天真的。我们怀疑那种天真里有不切实际的不符合生活理性的那部分东西,我也怀疑那天真是无知的,没有经验的。我们主动遗忘了他,我们也轻视了他。直到生活走到一个荒漠里。
我觉得要把天真的那部分保留的越久越好,虽然它迟早会消失的,假如没有消失,最多也只能祈祷他还能蜷缩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
三:一些想对大家说的话:
用大词很容易偷懒,让人看似思考了实际只是变成了别人思想的容器。当口号出现的时候,思考就停止了。表达歇斯底里了,思想就千篇一律了。很多人自己不愿意接受现实的处理方案,就给一个根本行不通,听着还挺讲理的路子,在这里振振有词。
最易发酵和煽动的都是情绪,讨论非常容易变成网暴,理性谈论的观点很快会被湮灭
生活的琐碎与压力太多,当下积累了很多负面情绪需要出口,人人都会借机释放
当我最邪恶的时候,就是觉得自己是完美、正确的时候。当我思考每个人的不容易、发现他们都有伟大和了不起有比我强的地方的时候,我就只想好好对待身边的人和事。所谓的罪恶,其实是一种无知。一个人膨胀的顶峰,就是他疯狂的前兆。
我们有法律和道德的惩罚,不是动用大众的私刑。
我们完全可以合理合法的,心平气和的讨论,而非情绪化的。只有理智冷静,通情达理,才能赢得更多人的支持,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为什么我们需要理性的声音?我们要做的不是排除异己,而是要让不懂的人去了解更多能给这些本就开展困难的事情,铺平道路,我们为的不是恨什么东西,骂什么群体,我们为了让这件事情变得更好。有很多人是能讲通道理的,只是很不了解这件事。
此外,也有很多人发现自己不占理之后就不再和你讨论当下的话题了,而是转去想方设法挖你的黑料开始人身攻击,好人只要有一件疏忽的事情,就会开始被抹黑,但相反,坏人做了一件正常事,就可以瞬间洗白。当心别被捧杀了。
当然如果是牵涉到别人的蛋糕的问题情况更加复杂,不想让问题被解决并且设法从中获利的处处都存在。有人可以赚的盆满钵满,你就是单纯为爱发电,怎么可能起到效果呢?这甚至都不符合无敌的市场规律。在场上的声音也是鱼龙混杂,完全就是化妆舞会。想要理性的声音难上加难,但想要搅混局面很容易。比如把那些基本上都是一个模子的逆天言论,丢给AI的对抗神经网络学一学,马上就能学的有模有样,在网上几分钟就能发上万条不重样的反智言论,全天无休,很快就能破坏大环境,这在国外早就有公司做出来了。就算你可以在道德上谴责他们,但在手上的真金白银的哗啦巨响中,微薄的谴责声是不会有人在意的。
有时候我们互相难以理解,只是我们站的角度不同,我们面对的生活不同,我们应该温柔待人。只有曾被温柔的人那样对待过,深深了解那种被温柔相待的感觉,才会有更多的人想成为一个温柔的人。
只有每一个人都心存善念,社会才会不那么偏激,狭隘,这都源自我们内心的一点点善念。
我们应该更积极阳光,而不是以暴制暴。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被阴暗的东西影响,应该努力拥抱温暖和光。希望你天真到入土,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英俊潇洒至死都是少年!
还有一些想说的话:
迈向光明之路,注定荆棘丛生 。向真理低头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很多人觉得他们在思考,而实际上他们只是在重新整理自己的偏见。 当邪恶成为主流,正义也成了一种罪过。如果因为错误的人多,就给错误冠以正确之名,那一直坚持对错的人,岂不是成了一个笑话。
“我唯一畏惧的,是诚实者被迫说谎,正直者被迫弯腰,直言者被迫噤声,理想主义者亲眼见到理想破碎。这是我之所以,必须坚持下去的原因。”
“当愚昧成为主流,清醒便是犯罪”,在这场狂欢中,谁会在乎那几位进谏的文人?愚者在塔罗中象征开始和结束,亦有无限可能。如果眼睁睁看着黑暗却还允许它存在 总有一天自己也会被黑暗吞噬。
因为我们的秘密和谎言,他们几乎定义了我们当事与愿违,我们用谎言编织谎言,直到我们忘记真相的存在,可真相就在那里,我们每撒一个谎就欠真理一条债,而且债迟早是要还的。
科学家都是天真的,我们过于关注对真相的追寻,却没有考虑过险,有人想让我们发现真相,但真相就在那里,不管我们是否发现,不管我们选择看还是不看,真相并不会在乎我们的需求或想法,也不会再和我们的政府意识形态或宗教,它会永远在那里等着被发现。
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这是天堂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是地狱
高尚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卑鄙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是人间
话语除了表达交流的意义,本身即是一种行动,而法律裁判还增添了命令、要求的内涵,言说的理论远比人们想象得要大得多,在维持常识和理性的基础上,敢于运用并且善于利用这种力量亦是对世间丑恶的一种抗争。
圣雄甘地留下了这样的名言:信仰即思想,思想即语言,语言即行动,行动即习惯,习惯即价值观,价值观即命运。
发声了就有响,声音多了,时间久了,社会总会慢慢变好,不声不响,不被发现,持久的忽略才是绝望,有人发声就是进步,不要因为觉得发声力量小就忽略不计,微小的声音汇在一起能振聋发聩,微光与星火聚在一起就成了炬火。
我愿意援引《圣经·彼得前书》作结:
“人若爱生命,愿享美福,须要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也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